2013年2月22日 星期五

地下室漏水-連續壁滲漏1

   今天和客戶聊到,他們社區地下室停車場的漏水問題已經好久了,而且一直無法有效的改善,我坦白說,小弟也有參與到這個社區地下室的防水工作,但因某些因素,業主沒有接受全面性的防水計畫,而是要求漏哪裡修哪裡,所以造成了今天A車位修好,改天換B車位漏水的循環。

    該社區漏水的一部分起源在於連續壁的進水,且複式壁內排水系統已有阻塞,所以導致水直接進入地下室內,此個案還有其他因素導致漏水,但我想藉此機會討論一下地下室連續壁的漏水問題。
   首先,分享一則新聞:(以下轉載自新北市工務局)

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新聞稿 100.07.22
三重重新路大樓地下室連續壁漏水造成道路塌陷
工務局緊急搶修
【新北市訊】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3段72號「捷運新宿大樓」地下2樓發生疑似連續壁漏水波及道路,造成重新路路基掏空,路面出現寬約3公尺的大洞、地層下陷達1.5公尺深。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派員緊急搶修,若進度順利估計大約在 23日上午7時許可以完成修復,否則仍將封閉部分車道,因此工務局希望民眾儘量繞道行駛,以免部分搶修未及完成時,影響民眾上班上課時效。

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,三重區重新路3段72號前,22日上午8時左右,道路突然掏空,路面出現一個寬達3公尺的大洞,幸無人傷亡,僅該址地下室2部車輛受困,市府相關單位接獲通報後,立即緊急進場搶救,將原本2個車道封閉1個車道,工務局並委請大地技師公會與結構技師公會派員到場協助勘察。

工務局表示,專業技師公會初步研判,災害發生原因與重新路3段72號「捷運新宿大樓」地下室連續壁品質不良應有關係,該大樓混凝土夾帶砂石導致地下水從品質不良的地方滲入,造成路面及人行道嚴重受損,技師認為目前大樓結構尚無立即性危險,建議地下室內土砂暫不清理,先處理穩定室外包泥部分,並進行路面回填低壓灌漿,待室內外壓力穩定後,再清理室內的土砂。

工務局指出,「捷運新宿大樓」為地下2層、地上12層建築物,現有23戶,於民國86年開工興建,88年完工後曾發生類似災害,經修復後由現有建商買下轉售,直到民國 95年才領到使用執照,為確保住戶、建築物及道路交通安全,工務局養工處已依專業技師建議,先行以級配回填道路,於22日晚間7點處理完成。接著要求原建商及監造建築師在連續壁包泥處進行排椿施作,以穩定地基。並在施作排椿前先將2輛停放在地下2樓的車輛救出。

專業技師公會勘察發現,道路下陷處有一條自來水管破裂,究竟是水管先破水壓壞建築物擋土牆包泥處?還是包泥處品質不量使用多年至破損臨界點,以致水土流失進而使得水管斷裂?其間因果及責任尚需進一步釐清。

   這則新聞很驚人吧?當然這只是極少數的個案,但我想表達的是"地下室的滲漏水是會影響結構體的"而且漏水帶來的不便以及積水可能導致的病媒菌孳生,也是不可輕忽的,是吧??

   關於連續壁漏水的成因及處理,下篇再談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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